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0703刑初255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被告人尹某某容留他人卖淫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尹某某

案由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之一,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

全文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湘0703刑初255号公诉机关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尹某某,男;因涉嫌犯容留卖淫罪,于2017年8月4日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监视居住。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常鼎检刑检刑诉(2017)26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尹某某犯容留卖淫罪,于2017年9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光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尹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8月上旬,被告人尹某某在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办事处迎宾社区桃花源里小区门口自己租的一地下室内三次容留他人卖淫嫖娼,具体犯罪事实如下:1.2017年8月1日早上,被告人尹某某在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办事处迎宾社区桃花源里小区门口自己租的一地下室内容留卖淫女姜某某、嫖客肖某某卖淫嫖娼。2.2017年8月4日6时许,被告人尹某某在鼎城区玉霞街道办事处迎宾社区桃花源里小区门口自己租的一地下室内容留卖淫女姜某某、嫖客肖某某卖淫嫖娼。3.2017年8月4日6时20分许,被告人尹某某在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办事处迎宾社区桃花源里小区门口自己租的一地下室内容留卖淫女姜某某、嫖客顾某某卖淫嫖娼。被告人尹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上述事实,被告人尹某某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姜某某、顾某某、肖某某的证言、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鼎公(红)接字[2017]0034接报案登记,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鼎公(红)立字[2017]1309立案决定书,现场照片六张,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鼎公(红)决字[2017]第0954号、第0955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红云派出所干警文泽平、刘胜利出具的抓获材料以及被告人、证人户籍信息材料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尹某某容留妇女卖淫,侵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其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提交的证据合法有效,适用法律意见正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尹某某具有如下量刑情节:1、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系坦白,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2、年满75周岁,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尹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本院决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鉴于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本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所提对其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之一、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尹某某犯容留他人卖淫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通过本院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员  罗尚春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代理书记员  修 峰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