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323执恢128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彭小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芦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芦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赣0323执恢128号彭小萍、芦溪县银河镇墨溪村村民委员会:本院执行的彭小萍申请芦溪县银河镇墨溪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芦溪县银河镇墨溪村村民委员会自动履行145755.41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