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81执5359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8-06-08
案件名称
温岭精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81执5359号申请执行人温岭精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岭市城西街道吴岙村工业区,组织机构代码:795590357。法定代表人王言森。被执行人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298号,组织机构代码:14823804-X。法定代表人张学形。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温岭精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