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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22刑初931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1-03

案件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圈后村民委员会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牟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德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圈后村民委员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22刑初931号自诉人王德才,男,1963年9月20日出生,汉族,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被告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圈后村民委员会,住所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圈后村。法定代表人吴永刚,该村村主任。自诉人王德才以被告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圈后村民委员会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7年9月20日向本院提起控诉。诉讼过程中,自诉人王德才于2017年10月9日以双方自行和解且被告人已经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自诉。本院认为,自诉人王德才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自诉人王德才撤诉。审判员  李运兴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耿 茹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