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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82执恢673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8-05-14

案件名称

朱年红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建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182执恢673号朱年红:本院(2012)杭建刑初字第86号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7年10月9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朱年红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执行标的为罚金人民币200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朱年红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182执恢673号(原执行案号:2012杭建执刑财字第144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