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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922执1458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8-01-22

案件名称

沧州广源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沧州市盛大建筑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青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沧州广源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沧州市盛大建筑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全文

青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冀0922执1458号申请执行人:沧州广源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70066293-2,地址:青县马厂新张屯村。被执行人:沧州市盛大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0106604187n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6)冀0922民初2449号民事判决书,已向被执行人沧州市盛大建筑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沧州市盛大建筑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沧州市盛大建筑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扣划被执行人沧州市盛大建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元至青县人民法院账户。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王建东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申学增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