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024执267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1-07
案件名称
廖光平与石桥镇人民政府劳动争议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嘉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嘉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24执267号廖光平、石桥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执行人廖光平与被执行人石桥镇人民政府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石桥镇人民政府已按照生效判决缴纳执行款47047元,并负担受理费5元、执行费606元。本院已经为申请执行人廖光平办理付款手续。故本院对此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