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802执异78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陈光文与被执行人陈燕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荆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光文,陈燕妮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0802执异78号案外人:杨正秀。申请执行人:陈光文。被执行人:陈燕妮(又名陈燕丽)。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光文与被执行人陈燕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杨正秀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案外人杨正秀称,本院在执行本案中查封了陈燕妮位于荆门市工商街小巷x号x幢的房产。该房屋上原老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属案外人、陈方灶所有。1989年3月18日,案外人与陈燕妮、车银洲签订了“关于改建杨正秀房屋协议书”,协议约定由陈燕妮、车银洲对老房进行改建,改建好后第一层房屋交母亲(即案外人)使用或居住或出租女儿不限,其租金归母亲收用。房屋改建后,陈燕妮与案外人因该房屋产权发生矛盾,案外人向本院起诉,经审理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21日作出(2008)荆民三终字第00024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定该房屋的第一层靠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凤台分院的门面房一间和该栋楼房第四层东面临街面的住房一套由案外人所有,其他归陈燕妮所有。之后陈燕妮是何时重新办理房屋产权证,用新的产权证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案外人一概不知,直到2017年9月3日,案外人去收取房屋租金才知道房屋被查封。案外人认为,本院查封房屋中第一层靠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凤台分院的门面房一间和该栋楼房第四层东面临街面的住房一套由案外人所有,特请求中止执行,将上述房屋归还案外人。案外人为支持其异议主张,向本院提供如下证据:1、争议房屋原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2、“关于改建杨正秀房屋协议书”;3、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荆民终字第000024号民事调解书;4、案外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审查查明,陈光文与陈燕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经审理于2017年5月15日作出(2017)鄂0802民初743号民事判决,判决书确定:陈燕妮偿还陈光文借款本金320万元,并按年利率24%从2015年9月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因陈燕妮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陈光文于2017年6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执行中,本院于2017年8月7日作出(2017)鄂0802执739号执行裁定书,对陈燕妮位于荆门市工商街小巷x号x幢的房产予以了查封。另查明,上述本院查封房屋系案外人与其夫陈方灶(已故)所有原房屋、土地基础上经陈燕妮、车银洲改建而成,改建后陈燕妮办理了以其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后双方为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案外人向本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21日作出(2008)荆民三终字第00024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定该房屋的第一层靠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凤台分院的门面房一间和该栋楼房第四层东面临街面的住房一套由案外人所有,其他归陈燕妮所有。2015年9月7日,陈燕妮与陈光文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陈燕妮向陈光文借款320万元用于清偿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为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日,陈燕妮用本案争议房屋为该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本院认为,案外人异议称本院查封房产中部分房屋为其合法财产,要求本院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系对本案执行标的物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进行审查。位于荆门市工商街小巷x号x幢的房产房屋登记名为被执行人陈燕妮,根据我国民法及物权法相关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应为陈燕妮,陈燕妮用该房屋抵押向陈光文借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对该房屋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案外人虽然通过诉讼程序经过法院调解确认该房屋中部分属于其所有,但并未办理房屋分户手续,且案外人亦未提供证据证明抵押权人陈光文知晓该事实,因此该事实并不能对抗本案债权人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案外人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本院查封房产部分房屋所有权,但该房屋产权登记人陈燕妮用该房屋向申请执行人抵押借款,陈燕妮侵害了案外人的财产所有权,案外人可向侵权人主张权利。综上,案外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案外人杨正秀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判长 谭 平审判员 赵 杰审判员 廖心峰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王 敏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