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92执1045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1-02
案件名称
王楼妮申请执行翟志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192执1045号王楼妮:翟志涛:关于王楼妮申请执行翟志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4日受理后,依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豫01民终5573号民事判决,于2017年9月22日执行完毕。本案执结标的:27845元、未执结标的:0元、结案理由:当事人主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 判 员 田 野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法官助理 张明杰书 记 员 海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