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2执256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2-29
案件名称
赵大忠与郭伟侵犯专利权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赵大忠,郭伟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2执256号申请执行人赵大忠,男1968年7月3日出生,汉族,住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建华社区36组19号楼-11身份证号:230203196807031415被执行人郭伟,男,无职业,住铁峰区跃进一委**组,身份证号2302041976********。本院受理的赵大忠与郭伟侵犯专利权一案,于2017年9月9日扣划了被执行人郭伟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21882600101667182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0690.00元,申请执行人赵大忠向本院提出划款申请,执行款已划入申请执行人账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受理的赵大忠与郭伟侵犯专利权一案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云飞审判员 高艳萍审判员 丛 刚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鄂 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