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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0424民初1517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原告程国际诉被告李兵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国际,李兵兵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陕0424民初1517号原告程国际,男。被告李兵兵,男。本院在审理程国际诉李兵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原、被告已达成调解协议,并给付完毕。现原告程国际于2017年10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程国际撤诉。本案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史志强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王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