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424民初1517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原告程国际诉被告李兵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国际,李兵兵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陕0424民初1517号原告程国际,男。被告李兵兵,男。本院在审理程国际诉李兵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原、被告已达成调解协议,并给付完毕。现原告程国际于2017年10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程国际撤诉。本案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史志强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王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