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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9执723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8-09-19

案件名称

(2017)湘1129执723号申请执行人蒋江兵与被执行人邓发德借款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XX瑶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9执723号申请执行人:蒋江兵,男,1981年12月1日生,汉族,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居民,住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被执行人:邓发德,男,1966年6月28日生,瑶族,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农民,住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蒋江兵与被执行人邓发德借款纠纷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9民初1516号民事判决一案,被执行人邓发德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9民初1516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