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9执723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8-09-19
案件名称
(2017)湘1129执723号申请执行人蒋江兵与被执行人邓发德借款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XX瑶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9执723号申请执行人:蒋江兵,男,1981年12月1日生,汉族,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居民,住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被执行人:邓发德,男,1966年6月28日生,瑶族,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农民,住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蒋江兵与被执行人邓发德借款纠纷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9民初1516号民事判决一案,被执行人邓发德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9民初1516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