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721执127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白晋明与晋通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榆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榆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榆社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晋0721执127号本院在执行白晋明与晋通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晋通商务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项规定,决定如下:将晋通商务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审判员 王文斌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裴梓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