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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703执2679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8-08-04

案件名称

李磊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703执2679号申请执行人金华市顺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王牌村,组织机构代码:753029107。法定代表人李君曼。被执行人李磊,男,1985年5月3日出生,住贵州省兴仁县大山乡河坝村甲寅组8号,公民身份号码:522322198505031414。被执行人王思珍,女,1985年1月1日出生,住贵州省兴仁县下山镇高武村上下岩脚组,公民身份号码:522322198501012363。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金华市顺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磊、王思珍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2016)浙0703民初54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