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津0105执2394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12

案件名称

邵惠宇申请执行于久福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2394号申请执行人:邵惠宇,男,1965年2月16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于久福,男,1965年6月3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天津市河北区。邵惠宇申请执行于久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民终6912号民事判决书,该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斌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刘亚丽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