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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23执2669号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陈帮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23执2669号申请执行人临海市西郊水泥预制厂根据(2017)浙1023民初389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帮锋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陈帮锋已向申请执行人临海市西郊水泥预制厂支付执行款人民币10465元及利息,本案已依法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天台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