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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303执1492.号

裁判日期: 2017-10-08

公开日期: 2018-01-02

案件名称

交通银行南阳分行、张玉翠、魏洁、南阳市乐乐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1492.号交通银行南阳分行、张玉翠、魏洁、南阳市乐乐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南阳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玉翠、魏洁和被执行人南阳市乐乐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上述三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金额。依照《最高人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6)豫1303民初字第2461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