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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曹执字第760号

王亚婷、李雷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曹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31
公开日期
2017-11-01
所属地区
曹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王亚婷,李雷建,段政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曹执字第760号

申请执行人:王亚婷。

被执行人:李雷建、段政伟。本院执行王亚婷与李雷建、段政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清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2015)曹执字第760号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马春民

审判员  王俭春

审判员  李建军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战德华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