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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382执5373号

吕艮珠与温州凯星油泵油嘴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31
公开日期
2018-09-01
所属地区
乐清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浙0382执5373号申请执行人吕艮珠,女,1959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兴化市。被执行人温州凯星油泵油嘴有限公司,住所:乐清市。

法定代表人:钱文一。申请执行人吕艮珠与被执行人温州凯星油泵油嘴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7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吕艮珠向本院提出撤回本案的申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浙0382执5373号一案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代理

审判员  连新利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代

书 记员  孙建德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