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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285执2060号

史秀丽、张绪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31
公开日期
2017-11-02
所属地区
莱西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史秀丽,张绪林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85执2060号申请执行人史秀丽,女,1983年7月31日出生,汉族,莱西市人。被执行人张绪林,男,1962年12月5日出生,汉族,莱西市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史秀丽与被执行人张绪林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莱西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4日作出的(2016)鲁0285民初971号民事判决书审结,确定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6018.39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8月28日提出撤诉申请,至此,(2017)鲁0285执2060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莱西市人民法院(2017)鲁0285执2060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宫良基

审判员  仇邵华

审判员  任永谦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姜俊杰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