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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琼0271民初4200号

三亚市吉阳区新红村民委员会与连镇娇、蓝乌侦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31
公开日期
2018-08-17
所属地区
三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当事人
三亚市吉阳区新红村民委员会,连镇娇,蓝乌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