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曹执字第811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宋占奎。本院执行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宋占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清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2013)曹执字第811号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马春民
审判员 王俭春
审判员 李建军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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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宋占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曹执字第811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宋占奎。本院执行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宋占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清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2013)曹执字第811号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马春民
审判员 王俭春
审判员 李建军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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