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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783执恢3207号

吴巧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31
公开日期
2018-08-04
所属地区
东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783执恢3207号关于申请执行人东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吴巧良、卢益良、吴跃红(2009)东民执字第649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经本院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吴巧良已履行1000元,本案本次恢复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特此告知!东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