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225执295号
申请执行人:王丽雯
被执行人:李洪政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王丽雯与被执行人李洪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甘南县人民法院对此次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高文龙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孟晓宇 百度搜索“”
申请人王丽雯与被执行人李洪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225执295号
申请执行人:王丽雯
被执行人:李洪政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王丽雯与被执行人李洪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甘南县人民法院对此次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高文龙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孟晓宇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