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冀0406刑初221号公诉机关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海琴,女,1953年8月9日出生,,汉族,群众,户籍所在地邯郸市邯山区,小学文化,现住邯郸市邯山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7年2月11日被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4日被执行逮捕,同年8月3日被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辩护人徐俊林,北京德和衡(邯郸)律师事务所律师。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以峰检公诉刑诉(2017)1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海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赵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海琴及其辩护人徐俊林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朱自恩(另案处理)以邯郸中亚轻质碳酸钙制造有限公司(简称中亚公司)的名义,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以期限3个月每月月息5分、期限6个月每月月息6分、期限12个月每月月息7分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在邢台、邯郸等地向社会上不特定的群众非法吸收资金。被告人赵海琴得知中亚公司吸收资金返息的信息后,于2013年7月份至2014年3月份期间,在被他人问及在何处投资时便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宣传、介绍中亚公司集资返息模式,为中亚公司向曹某喜、李某1、张某1等12名群众吸收资金共计912600元,返还利息共计79000元,实际造成上述群众损失共计833600元。检察机关提交了相应的证据,指控被告人赵海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对被告人赵海琴定罪处罚。被告人赵海琴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辩护人辩称:
一、被告人赵海琴主观上没有与邯郸中亚轻质碳酸钙制造有限公司、朱某、申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共同犯意,不构成中亚公司及申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共犯;
二、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为中亚公司的“大客户经理”,为获取好处费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缺乏基本的证据予以佐证;
三、根据卷宗材料显示,不能证实被告人在客观上实施了向社会公众宣传的行为,不符合现行司法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四、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存在明显有误。
经审理查明:朱某(另案处理)以邯郸中亚轻质碳酸钙制造有限公司的名义,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以期限3个月每月月息5分、期限6个月每月月息6分、期限12个月每月月息7分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在邢台、邯郸等地向社会上不特定的群众非法吸收资金。被告人赵海琴得知中亚公司吸收资金返息的信息后,于2013年7月份至2014年3月份期间,在被他人问及在何处投资时便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宣传、介绍中亚公司集资返息模式,为中亚公司向曹某喜、杜同义、胡某、李某1、马某、张某2、张某3、张某1、赵某云、张某4民等10名群众吸收资金合同金额66万元,吸收实际金额522600元,返还部分投资群众部分利息。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被告人赵海琴的供述,我当时自己往中亚公司投资了,后来有一些人问我往中亚公司投资的情况,我就告诉他们了,我是通过在火车西站附近的中亚公司办事处投资的。我认识崔某、李某1、张某1、张某5,崔某、张某1问过我往中亚公司投资的事情。我告诉他们中亚公司火车站附近的办事处地址,让他们自己去看了。我记得我挣了张某1投资金额的1%或者2%,我记得张某1投资的时候,中亚公司给的服务费高了,我就挣取了张某1的好处费。刚开始的时候给我7%返点,2014年的时候给我10%返点。我没有介绍人,但是有些人问我投资的事情,我就给他们说了投资的事情。有一个在邯郸市第二医院附近的按摩师,姓曹,但我不确定是不是曹某喜。有一次我在他那按摩的时候,说起来往中亚公司投资的事情了,我给他说过往峰峰投资三个月是月息5分。认识杜同义,是我们小区的,杜同义问过我往中亚公司投资的事情。李某1是找到我投资的,我记得我挣取他合同金额4%的服务费,我记不清他投资多少钱了。张某1是通过我投资的,我挣取他合同金额2%的服务费,我记得他投资了20多万元,具体记不清了。认识张某5,张某5问过我往中亚公司投资的事情。都是投资人问我往中亚公司融资的事情,我才会说。我有时候拿着投资合同回家的时候,他们碰到我,就会问我,我就告诉他们投资的事情。通过申某往中亚公司投资,申某最初的时候给我6%—7%返点,2014年前后,申某给我12%的返点。2、申某陈述,我认识赵海琴,赵海琴是王金锁走的时候留下来的中亚公司客户经理,赵海琴通过我往中亚公司报单,中亚公司给赵海琴合同金额15%的返点。赵海琴一共报了多少单没有记录,但是赵海琴也算是个大客户经理。中亚公司把赵海琴应得的服务费转到杨旭光的建设银行卡上,然后怎么支付给赵海琴就看赵海琴怎么说了,有时候赵海琴给我提供投资户的银行卡号,我就直接打到投资户的银行卡号上,有时候直接打到赵海琴的银行账户上,有时候也给赵海琴现金。赵海琴报单一般都是转账,直接转给朱某,也有直接用现金的,具体记不清了。3、蔡文林陈述,有一个叫赵海琴的女子,也是通过申某往中亚公司投资的,赵海琴跟我一样,也是在民间集资钱,然后给申某,申某再给赵海琴合同。4、张某6陈述,2014年2月份的时候,我听我女儿同学的母亲王保云说,通过一个叫赵海琴的人可以投资挣高利息,我当时也想投资挣高利息,我就让王保云带我去找赵海琴投资。赵海琴带着我和王保云去中亚公司考察了两次。我问赵海琴投资的情况,赵海琴说通过她可以往中亚公司投资,赵海琴当时给我说了往中亚公司投资的利息,我现在记不清了。过了几天,我对王保云说我要投资10万元钱,王保云说我要投资10万元钱,中亚公司就给我一份13万元的合同,三个月期限,到期后可以取13万元钱,我觉得利息高,就决定投资了,王保云就给了我一个工商银行的卡号,是一个叫什么旭光的卡号,王保云让我把10万元钱转到这个银行卡上,当时我的银行卡上只有5万元钱,王保云说可以让赵海琴先给垫付5万元钱,我就往这个什么旭光的银行卡上转了5万元钱,转款回执单我给了王保云了。2014年3月5日我的5万元存款到期后,王保云就给了我一个赵海琴的工商银行卡号,我就给赵海琴的工商银行卡上转款50100元钱。我拿着给赵海琴的转款回执单和王保云一起去赵海琴家找赵海琴,我把给赵海琴转款的回执单给了赵海琴,赵海琴说随后给我中亚公司的投资合同。过了几天,王保云就给我一份中亚公司的投资合同,合同金额是13万元,但合同上的名字是一个叫董建国的,我问王保云为什么合同上是董建国的名字,不是我的名字,王保云说没事,到期能取出钱就行,我也就没说什么了,我不认识董建国。5、投资群众曹某喜陈述,我是通过赵海琴往峰峰碳酸钙厂投资的,赵海琴有肺气肿,我在自己家里开了一个按摩店,赵海琴来我家里找我按摩的时候说可以通过她往峰峰的碳酸钙厂投资,利息高,当时我的按摩店里有好几个客人,赵海琴给了一个朱某的建行的帐号,让大家抄一下,说如果想投资的话,就往这个账户上打钱,投资10000元给朱某的账户转账8500元就行,然后把转账小票放到我的按摩店里,过几天赵海琴再来按摩的时候就把转账小票拿走。赵海琴来我这按摩的时候,会把投资合同都放我这,等其他人来我这按摩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合同拿走。之前不认识赵海琴,她就是来看病的时候才认识的。当时赵海琴让别人把转账小票放我这,我还很不高兴,因为我店里的客人毕竟多,顾不上赵海琴的事。我投资合同金额12万元,实际投资102000元,实际损失102000元。我只记得有一个叫张某2人当时也投资了,其他人我就记不清了。6、投资群众杜同义陈述,我是通过我们小区的赵海琴往峰峰中亚公司投资的,我们小区的一些人在一起闲聊的时候听别人说中亚公司融资的,赵海琴在我们小区里散步的时候会说起来可以往中亚公司投资的事情,说的什么记不清了,大致意思就是往中亚公司投资利息高,是个中美合资的公司。我一共投资了三次,其中投资期限是6个月的合同有两份合同,一共4万元,这两份合同是8000元顶10000元投资的,第三份合同投资期限是3个月的,这份合同我记不清是多少钱顶一万了,这份合同金额也是两万元,领取过利息,但是记不清了。我们小区的李某1、张某1、赵某云都通过赵海琴往峰峰中亚公司投资了。7、张美芹陈述,我通过赵海琴往峰峰的碳酸钙厂投资了。我是曹某喜的爱人,赵海琴把朱某的银行卡号放在曹某喜的按摩店里,我根据这个帐号往峰峰碳酸钙厂投资了合同金额3万元,我是按8500顶10000元投资的,我的实际投资金额是250000元,投资期限是3个月的,合同上的名字是我闺女胡某的名字。赵海琴在我爱人曹某喜的按摩店里说过,当时很多人都在。我通过建设银行把钱存入了朱某的银行账户,然后把转账小票放到爱人曹某喜的按摩店,等赵海琴来按摩的时候,赵海琴把转账小票拿走,过几天赵海琴来按摩的时候,再把我的投资合同给我。8、靳某的陈述,有一次我在曹某喜的按摩门市里做按摩,我听曹某喜说的,曹某喜说这有一个姓赵的老太太,可以通过这个赵老太太往峰峰碳酸钙投资,给的利息挺高的,投资8500元顶10000元,问我投资不,我就想往峰峰碳酸钙投资,曹某喜给了我一个账户,我就往这个帐号里转了8500元,然后把转账小票放到了曹某喜按摩门市里,过了几天我又去曹某喜的门市里按摩的时候,曹某喜把我的1万元投资合同给了我,投资期限是3个月,合同名字是我的名字。曹某喜给我的是朱某的帐号,说是赵老太太提供的。9、李某2的陈述,我是李某1的爱人,李某1往中亚公司投资合同是我办理的。我是通过赵海琴投资的,赵海琴是我们小区的,但是我跟她不熟,是我的对门邻居陈香玉领着我去找到的赵海琴,我是听陈香玉说的,陈香玉说通过赵海琴往峰峰的中亚公司投资给的利息很高,8000元顶10000元,第一次是我跟陈香玉一起去的赵海琴家,给了赵海琴24000元现金,赵海琴给了我30000元的合同,期限是3个月,这份合同到期之后,赵海琴不让我取出来,给我换成了40000元的合同,投资期限是3个月的,这份合同是我爱人李某1的名字,后来我又去赵海琴家里给了赵海琴72000元,赵海琴给了我一份9万元的合同,这份合同是赵海琴的名字。当时赵海琴给一个姓申的打电话,姓申的说让我写成赵海琴的名字。没有领取过利息,实际损失96000元,我们小区的张某1,杜同义都通过赵海琴往峰峰中亚公司投资了。10、投资群众马某的陈述,赵海琴是我们小区的,我和他的爱人是邯钢的同事,我们小区的一些人闲聊的时候听别人说的中亚公司融资的,赵海琴在我们小区里散步的时候会说起来可以往中亚公司投资的事情。当时快过年了,赵海琴说现在过年了,如果投资的话给别人6分利息,给我7分利息,然后我就投资了,我是去赵海琴家里给的赵海琴现金。我去赵海琴家里三次,我第一次去的时候,赵海琴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朱某的各个银行的卡号,赵海琴还在纸条的背面写上自己的手机号和固话,我觉得直接转账过去不保险,我第三次去赵海琴家的时候给了赵海琴60000元现金,赵海琴给了我一份8万元的合同,投资期限是6个月,没有领取过利息,实际损失是60000元。我们小区的李某1、张某1、赵某云都通过赵海琴往峰峰中亚公司投资了。11、投资群众张某2陈述,有一次,我在曹某喜的按摩门市内看病,赵海琴也在那,赵海琴在曹某喜的按摩门市里说,峰峰的碳酸钙是个企业,比房地产公司好,房地产开发商有可能会卷钱跑路,但是企业肯定不会跑,是政府支持的,还是中外合资。当时曹某喜的按摩门市里有好几个人,都问怎么往峰峰碳酸钙投资,赵海琴说我这有碳酸钙老板朱某的银行账户,你们要是想投资,就往帐号里转账就行,然后把转账的小票放到曹某喜的门市内就行。我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给朱某分三次转账,一共投资了合同金额10万元,我每次投资完都把转账小票放到了曹某喜的按摩门市,我把小票放在曹某喜门市内之后,过几天再去曹某喜的门市里拿我的投资合同。实际投资记不清了,我都是给朱某转账的,以转账记录为准的。12、投资群众张某3陈述,我往中亚公司投资合同金额11万元,通过赵海琴投资的,当时我在复兴区中医院上班,我一个同事通过赵海琴投资了,我就问我同事往峰峰投资的事情,我同事就联系赵海琴开着车带我去了峰峰中亚公司考察。回来之后,赵海琴说如果想投资的话,可以给现金,也可以转账,如果是转账的话,就把转账小票给赵海琴,赵海琴给了我朱某的帐号。我有两份合同是通过赵海琴投资的,第一份投资期限是12个月的,我转账给朱某45000元,又给了赵海琴2400的现金,赵海琴给了我一份6万元的合同。我第二份合同本来投资期限是3个月的,我给朱某转账了25500元,3万元合同,这份合同到期的时候,赵海琴来医院找我,问我还继续投资不,我说投资,赵海琴就把这份合同直接改成投资期限是12个月的了,这份合同给我利息的时候也是月息7分领取的,我的投资合同都是赵海琴送到我们医院的药房的。我6万元的合同领取过两次利息,一共领取了25200元,我3万元的合同领取过一次利息,是6300元,这两份合同实际损失41400元。13、投资群众张某1陈述,通过赵海琴往中亚公司投资的,赵海琴是我们小区的,我们小区的一些人在一起闲聊的时候听别人说的,还说通过我们小区的赵海琴可以投资,赵海琴说峰峰矿区的中亚碳酸钙公司是中美合资的,现在融资给高利息,赵海琴还让中亚公司的车来鑫鑫小区门口接我们去中亚公司看了看,投资有的是给赵海琴现金,有的是通过转账直接转到朱某的银行账户的。大部分时候是在我们小区的院子里给赵海琴的,我还去过赵海琴的家里给过赵海琴钱,朱某的银行账户也是赵海琴给我的,转账之后我把转账的小票给了赵海琴。14、投资群众赵某云陈述,我家和赵海琴家窗户对着窗户,我跟赵海琴的爱人以前都是邯钢化肥厂的工作人员。有一次我在小区里散步,看见一些人围着赵海琴,我就去看了看,我听见赵海琴是在说中亚公司投资的事情。具体说啥我也记不清了,大概是往中亚公司投资利息的事情,我就问赵海琴是怎么回事,赵海琴说通过她可以往峰峰中亚公司投资,如果想投资的话可以带我去中亚公司看看。后来赵海琴叫来一辆车带着我去了中亚公司,回来后我就通过赵海琴往中亚公司投资了。我去赵海琴家里,赵海琴给了我朱某的银行账户,我去银行直接转给朱某24000元,然后我把转账小票给了赵海琴,赵海琴给了我一份3万元的合同,后来这份合同到期之后,我没有取出来,赵海琴给我换成了一份4万元的合同,我现住的实际损失是24000元。15、投资群众张某4民陈述,我和赵海琴是一个小区,在我们小区里经常会碰到赵海琴,赵海琴给我说了好几次让我往中亚公司投资,我都没有投资,后来我看小区很多人都通过赵海琴往中亚公司投资了,感觉挺安全的,我也就通过赵海琴往中亚公司投资了。赵海琴给我介绍过中亚公司,她当时说朱某搞的是碳酸钙厂子,效益挺好的,给的利息也高,如果有兴趣可以安排车带着我去中亚公司看看,当时我上班忙,就没有去。再后来我按照赵海琴给我的纸条上的账户给朱某转账3万元,我把转账小票给了赵海琴,过了一天赵海琴给了我一份4万元的合同,投资期限是6个月,过了几天我又给朱某转账3万元,我把转账小票给了赵海琴,过了几天赵海琴给了我一份4万元的合同。16、投资群众曹某喜、杜同义、胡某、李某1、马某、张某2、张某3、张某1、赵某云、张某4民等人建厂借款协议书在卷。17、被告人赵海琴名下投资人明细表在卷。18、被告人赵海琴的到案证明、户籍证明及社会调查在卷。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海琴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面向社会上不特定的群众积极宣传,非法吸收存款,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关于被告人赵海琴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赵海琴不构成中亚公司及申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共犯以及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有误的辩护意见。经查,本案不属于共同犯罪,且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中,有部分建厂借款协议书及借款收据的出资方并非本案投资群众,另有部分群众并非经被告人赵海琴介绍投资的,故对辩护人的该辩护观点本院予以采纳。关于被告人赵海琴的辩护人辩称赵海琴没有向社会公众宣传的意见。经查,综合全案证据材料能证实被告人赵海琴对不特定群众进行宣传中亚公司的集资模式,并吸收不特定群众的资金,故对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赵海琴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赵海琴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人赵海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完毕。)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 判 长 王 林
审 判 员 任华鹏
人民陪审员 吴瑞雪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张胜琦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