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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1225执168号

赵某某与赵某某婚姻家庭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和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29
公开日期
2017-11-21
所属地区
西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西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1225执168号赵某某、赵某某:赵某某与赵某某婚姻家庭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411.4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本案执行标的现已执行到位,申请人放弃利息、迟延履行金。本院已给申请人将该款领取。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甘1225执168号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