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03执398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9
公开日期: 2018-05-31
案件名称
王勤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台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浙1003执3989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勤丰与被执行人黄文荣、许丽君、陈勇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黄文荣、许丽君、陈勇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黄文荣、许丽君、陈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