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306执1670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8
公开日期: 2018-01-24
案件名称
深圳市泓臻建材经销部与陈海平、深圳市谷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粤0306执16709号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泓臻建材经销部与被执行人深圳市谷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陈海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306民初1309号民事调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人民币25772元,本院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本院认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306民初130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306民初1309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