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202执76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8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刘长林与刘建会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长林,刘建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202执762号申请执行人刘长林被执行人刘建会本院在执行关于申请执行人刘长林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建会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建会已履行(2017)黑0202民初103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2017)黑0202民初103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邓 伟审判员 王晓海审判员 田 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李云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