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021执107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何园生罚金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21执1070号何园生本院执行的申请何园生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何园生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3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33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王闻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