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406执46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李金花与被执行人唐艳华人格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406执46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金花与被执行人唐艳华人格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9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2017)湘0406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审查立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扣划被执行人唐艳华银行存款2171元,本案已执行到位。本案已于2017年10月27日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