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吉0211执40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7-14

案件名称

赵文岩与崔立臣、崔立华、崔建民、蒋利颖、秦兆霞、崔立军、李美慧、吉林省民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赵文岩,崔立臣,崔建民,蒋利颖,秦兆霞,崔立华,崔立军,李美慧,吉林省民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211执405号申请执行人:赵文岩,男,1978年5月14日出生,汉族,福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被执行人:崔立臣,男,1969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被执行人:崔建民,男,1980年3月19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民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住吉林省蛟河市。被执行人:蒋利颖,女,1981年5月6日出生,汉族,1981年5月6日出生,住黑龙江省五常市。被执行人:秦兆霞,女,1973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送配电小区********号。被执行人:崔立华,男,1959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蛟河市庆岭镇新华村西砬沟子屯。被执行人:崔立军,男,1966年8月28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蛟河市庆岭镇新华村西砬沟子屯。被执行人:李美慧(曾用名李君美),女,1984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蛟河市。被执行人:吉林省民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法定代表人:崔建民,该公司总经理。申请执行人赵文岩与被执行人崔立臣、崔立华、崔建民、蒋利颖、秦兆霞、崔立军、李美慧、吉林省民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四查”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车房产、土地、林地,暂时无法处理。现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本次执行,保留债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第108条第(2)项及《最高人民法院终结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2016)吉0211民初2064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王 昊审 判 员  李玉民审 判 员  赵浚淇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代理书记员  于 渤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