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8601民初314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5-31
案件名称
张开银与王宗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开银,王宗龙
案由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全文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浙8601民初3144号原告:张开银男,汉族,1973年9月5日出生,住四川省宣汉县。被告:王宗龙男,汉族,1976年3月30日出生,住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方婷婷,浙江振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张开银与被告王宗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4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张雷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王宗龙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于2017年8月21日驳回其异议,并于2017年10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开银、被告王宗龙及委托诉讼代理人方婷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开银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运费80063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6年11月26日至2017年3月8日期间,原告为被告在杭州至德清间运输水泥。2017年4月20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确认欠付运费80063元,承诺在2017年6月20日付清。但被告逾期未付,原告遂诉至本院。被告王宗龙答辩:1、原、被告之间为合作关系,原告所有的浙E×××××为双方共同购买登记在原告名下,双方对运输成本、利润分配等事项口头约定;2、欠条金额无异议,但被告为原告缴纳的300元罚款、原告按照每吨40元计算的50吨货物,实际为32.58吨,被告多支付的733.6元运费,共1033.6元应予扣除;3、诉讼费由法院酌情认定。原告张开银提供的证据有:1、欠条1份,证明王宗龙欠张开银运费80063元。被告王宗龙提供的证据有:1、客户王献忠签字确认的发货清单1份、溧阳市裕腾贸易有限公司水泥发货单13张,证明2016年12月31日单号为0000825的水泥重量仅为32.58吨,客户要求按实际吨位结算,且被告没有取得该部分运费;2、德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及收据,证明2017年7月被告替原告缴纳了300元的罚款。被告对原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坚持答辩意见。原告对被告证据1不予认可。认为浙E×××××车辆虽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2017年4月20日,因双方合作结束,浙E×××××车辆转让给被告,双方对车辆折抵价格、运费、利润等进行最终结算,被告方才向原告出具欠条。对证据2,原告认为,既然是合伙购买车辆,所有的罚款均应各半负担。本院认为,原告及被告提交的证据2符合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及关联性,且对方无异议,本院均予以确认。被告提交的证据1,是被告与其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本案事实无关,本院不予认定。根据上述有效证据及双方当事人陈述,本院认定以下事实:浙E×××××车辆是原、被告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原告张开银名下。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间,原告张开银为被告王宗龙在杭州至德清之间承运水泥。2017年4月20日,双方经过结算,被告王宗龙在亲笔书写欠条一份,确认“今欠张开银运费80063元,到2017年6月20日止付清”。另查明,原告张开银在运输期间曾经因两次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行政处罚,罚款300元,由王宗龙缴纳罚款。本院认为,原告张开银与被告王宗龙对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均不持异议,予以确认。但被告王宗龙向原告张开银出具欠条时,应是对双方合作关系结束后进行的最终结算。被告主张部分未满50吨的货物应按照实际吨位进行结算的辩解,未提交证据,本院不予采纳。被告尚欠原告运费80063元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原告张开银作为车辆驾驶员,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应自行承担罚款。关于车辆合伙购买,罚款应各半负担的辩解,本院不予采纳。被告王宗龙相应的抗辩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予以在运费中抵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宗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开银支付运费人民币79763元;二、驳回原告张开银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王宗龙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2元,减半收取计901元,由被告王宗龙负担。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雷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徐淑淇?CONTROLiSignatureOffice.SignatureCtrls????PAGE*MERGEFORMAT?4??PAGE*MERGEFORMAT?3?_1570626589.unknown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