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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581执72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2-04

案件名称

牛卫国与神农镇池院村村民委员会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高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81执720号申请执行人牛卫国,男,1967年7月14日生,汉族,住高平市人,现住高平市丹东小区,农民。被执行人神农镇池院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牛建文,任村委主任。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17)晋0581民初687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7年8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给付判决款。本院于同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执行申请。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