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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1224民初484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原告某县某塑料制品厂与被告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某县某塑料制品厂,于某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辽1224民初4845号原告:某县某塑料制品厂。主要负责人:裴某,系该厂经理。被告:于某。案由:买卖合同纠纷不公开理由:以调解方式结案审判员  郑姝芝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李丹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