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03执70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西宁市城中区乔顿服饰专卖店申请青海振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705号申请执行人:西宁市城中区乔顿服饰专卖店被执行人:青海振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西宁市城中区乔顿服饰专卖店申请青海振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青海振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履行金额为103387元,申请人已认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施 军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李龙德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