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928民初472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贾贤伟与濮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濮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濮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贾贤伟,濮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
全文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928民初4725号原告:贾贤伟,男,1973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住濮阳县。委托代理人:宋海刚,河南容金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被告:濮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住所地:濮阳县红旗路财政局**楼。法定代表人:鲁民桥,该办公室主任。委托代理人:任爱钦,河南龙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原告贾贤伟诉被告濮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贾贤伟委托代理人宋海刚,被告委托代理人任爱钦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贾贤伟诉称:2010年2月,临近年关,被告缺乏到位资金,被告原办公室主任王文浩向原告提出借款用于单位资金周转,原告同意向被告出借10万元,时任会计王玉坤与时任副主任鲁民桥在王文浩的授权下为原告办理了借款手续并加盖了被告的公章,口头约定借期1个月。该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拒不偿还,现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及逾期利息45000元(自2010年3月7日起算至2017年8月7日,逾期利息按央行贷款指导月利率5厘计算);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濮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辩称,对于原告出示的2010年2月8日借条真实性无异议,但是该款项原告并未有提供证据已交付给被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以现金支付的以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但原告未提供该借款已支付给被告的证据。原、被告签该借款时并未约定借款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法院应不予支持。原、被告之间的借条内容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无法确定借款期限与逾期借款时间。经审理查明:2010年2月8日,被告因资金紧张向原告借款10万元,为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加盖被告公章,并由时任主任王文浩、副主任鲁民桥、会计王玉坤签字,口头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未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偿还借款,原告诉至法院。案外人王文浩在2017年10月12日询问笔录中称,农历2009年年底,被告因过年单位欠账等原因,其与鲁民桥、王玉坤三人商议从原告处借款10万元,原告将现金交付给被告时,其三人均在现场,并为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三人均在借条上签字,口头约定用款期限大概一个月,没有约定利息。过年后没钱还原告,原告一直向其催要借款,因其已于2010年5月份调离被告单位,无法帮原告解决。本院认为:被告为原告出具的借条系有效的债权凭证,合法有效。借款到期后,被告应按约偿还借款,但却未按约归还,已构成违约,原告诉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应予支持。原告主张借款期限口头约定一个月,有证人证言予以佐证,本院予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原、被告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原告主张逾期利息自2010年3月7日起算至2017年8月7日,逾期利息按央行贷款指导月利息5厘计算,本院予以支持。逾期利息应为44500元(100000元×5%×89个月)。综上,原、被告之间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应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44500元,共计144500元。案经调解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濮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贾贤伟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44500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00元,由被告濮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应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间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的,应当自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否则按撤回上诉处理。审判员 李翠英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马广豫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