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23执恢194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6-13
案件名称
浙江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23执恢1942号申请执行人浙江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根据(2015)台天商初字第0098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天津环宇红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天津环宇红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浙江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人民币7900元,本案已依法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注:本案标的执行完毕。天台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