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内0823执100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吴玉成申请执行武文全、赵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吴玉成,武文全,赵洁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823执1006号申请执行人:吴玉成,男,1984年5月1日出生,汉族,现住乌拉特前旗。被执行人:武文全,男,40岁,汉族,原住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被执行人:赵洁,女,1976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现住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吴玉成申请执行武文全、赵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现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终结本院作出的(2016)内0823民初142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薛建军审判员  刘云飞审判员  茹志伟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董艺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