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1322执140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苏某某与洪某离婚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1401号申请执行人:苏某某,男,1991年7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化县。被执行人洪某,女,1992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化县。你们双方于2017年10月27日履行了(2017)湘1322民初1611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 行 员 :张贻文代理书记员 : 曾 颖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