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811刑初16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李进宇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湛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进宇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0811刑初161号公诉机关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进宇,男性,1990年4月22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汉族,小学文化,住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曾因犯诈骗罪于2009年7月3日被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同样因犯诈骗罪于2012年12月29日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因本案于2017年5月8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5月24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湛江市麻章区看守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以麻检公诉刑诉[2017]12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进宇犯诈骗罪,于2017年8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梁超元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进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害人颜某于2017年5月8日21时许驾驶小车经过湛江市麻章区育才中路麻章区财政局附近路段时听到其车辆发出异响,下车后发现被告人李进宇自称受伤要求颜某送其到医院治疗。在往医院途中,李进宇称已经拨打110报警后将电话交给颜某接听,“110”建议颜某和李进宇私了,随后李进宇要求颜某赔偿10000元人民币。后因被害人亲友及时赶到发现疑点并报警处理。麻章交警大队经调查发现李进宇存在“碰瓷”诈骗嫌疑,随后将案件移交辖区派出所进行立案侦查,被告人李进宇被当场抓获,因而诈骗未果。针对上述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认为被告人李进宇以碰瓷方式实施诈骗,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进宇对起诉书的指控不持异议并当庭认罪,同时认为其属诈骗未遂,请求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被害人颜某于2017年5月8日21时许驾驶小车经过湛江市麻章区育才中路麻章区财政局附近路段时听到其车辆发出异响,下车后发现被告人李进宇自称受伤要求颜某送其到医院治疗。在往医院途中,李进宇称已经拨打110报警后将电话交给颜某接听,电话对方建议颜某和李进宇私了,随后李进宇要求颜某赔偿10000元人民币。被害人颜某将其驾车发生事故,对方索赔一事通过电话告知亲友。其亲友叮嘱颜某原地等候,并于当晚22时10分左右在湛江市第五中学附近路边找到颜某,发现事有蹊跷,建议返回现场察看。回到事故现场后,颜某亲友发现自称被车撞伤的李进宇存在“碰瓷”诈骗嫌疑,于22时30分用被告人李进宇的手机拨打110报警。接到警情的湛江市交通警察支队麻章大队警员到达现场后,用被告人李进宇的电话通过110查询,发现该电话当晚22时30分之前并无向110报警记录,被告人李进宇存在“碰瓷”诈骗嫌疑,随后将案件移交辖区派出所进行立案侦查。被告人李进宇用于作案的两台手机被扣押。通过对被告人李进宇持有的手机进行电子取证,发现被告人李进宇所持的手机之前删除了两条通讯录,其中一条姓名为“110”,电话为“557”的通讯录。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提供并经庭审质证的以下证据证实: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归案情况说明,证实本案依法办理以及被告人李进宇是被当场抓获。2.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随案移送清单,证实侦查机关现场扣押被告人李进宇用于作案的手机二台。3.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麻章大队情况说明、民警亲笔证词,证实交警在案发当晚22时30分接报后,经现场调查发现被告人李进宇存在碰瓷诈骗嫌疑,后将案件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的事实。麻章分局瑞云派出所说明,证实侦查机关通过移动通信调查被告人李进宇使用的135××××6683、182××××3133两个手机号码的相关情况,发现两个手机号码加入的短号集团网在案发后已被取消,李进宇所供述的王某林身份未能查实。5.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110警情信息表、电话号码机主信息及通话记录,证实被告人李进宇在案发后用涉案手机拨打电话的情况以及110警情接到号码为135××××6683的手机报警的时间是22时30分之后。6.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及户籍信息资料,证实被告人李进宇作案时已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7.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刑事裁定书、刑满释放证明书、刑事判决书,证实被告人李进宇因碰瓷诈骗于2009年被番禺区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因碰瓷诈骗于2012年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的事实。8.人身安全检查笔录、入所健康检查表、收押回执,证实案发后侦查机关对李进宇进行人身安全检查的过程;被告人李进宇身体状况符合羁押条件,已被看守所收押。9.被害人和证人的身份信息,证实被害人颜某和证人陈某1、陈某2的基本情况。10.被害人颜某的陈述,证实2017年5月8日21时40分许,其在麻章区育才中路财政局路段疑似撞到被告人李进宇,在载李进宇去医院途中,大概是21时50分许,被告人李进宇要求停车拨打110报警,其后李进宇手机上显示110号码的通话方问颜某想不想私了。过后不久,李进宇再次拨打显示110号码的电话并给颜某接听,通话对方说伤者要10000元才同意私了。之后李进宇再次拨打显示110号码的电话并给颜某接听,通话对方问其考虑如何。后来双方被带回麻章交警大队接受调查。被害人颜某通过对侦查机关提供的一组十二张男性正面免冠照片进行辨认,辨认出被告人李进宇(2号照片)是实施碰瓷诈骗的人。被害人颜某通过对涉案小汽车照片的辨认,指认小汽车前门下侧刮擦痕迹。11.证人陈某1的证言,证实案发当晚21时55分知道颜某发生交通事故并于22时10分左右在湛江市第五中学附近路边找到颜某,后回到案发现场,于22时30分许用被告人李进宇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之后与颜某、李进宇等人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陈某1通过对侦查机关提供的一组十二张男性正面免冠照片进行辨认,辨认出被告人李进宇(11号照片)是实施碰瓷诈骗的人。12.证人陈某2的证言,证实案发当晚21时50分接到颜某电话,颜某在电话中告知其开车撞到人,并称110的叫他和伤者私了。之后不久陈某2再次接到颜某电话称伤者要10000元私了。13.被告人李进宇的多次口供,均否认其利用碰瓷手段实施诈骗的行为。被告人李进宇通过对涉案小汽车照片的辨认,指认小汽车前门下侧的刮擦痕迹。14.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现场照片、现场示意图,证实案发地点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育才中路财政所路段。16.电子证据检查工作记录,证实经依法对被告人李进宇持有的iphone手机进行电子取证,发现李进宇曾经删除过两条通讯录,其中有一条姓名为“110”,电话为“557”的通讯录。本案庭审笔录,证实被告人李进宇当庭认罪。本院认为,被告人李进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碰瓷方式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进宇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李进宇在本案之前先后两次以同样方法诈骗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次实施诈骗犯罪,是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其犯罪行为因被及时发现,诈骗未遂,且能当庭认罪,又有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对于涉案扣押的两台手机,是被告人用于犯罪的工具,应以没收。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进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5月8日起至2018年9月7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上缴国库。)二、涉案扣押的二台手机,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审 判 长 陈景忠审 判 员 林俊圣人民陪审员 曹 靖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观凌燕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行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