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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702执265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8-04

案件名称

沈俊华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2017)浙0702执2659号金华市惠依服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沈俊华与被执行人金华市惠依服饰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2016)浙0702民初1379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沈俊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5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所有欠款支付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债权的意见,本案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702执2659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