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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2223民初623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3-28

案件名称

董某与尹某赡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董某,尹某

案由

赡养费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p t ” > 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2223民初6239号原告:董某,女,1951年5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被告:尹某,男,44岁,汉族,农民。董某与尹某赡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22日立案。原告董某于2017年10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董某撤回起诉无规避法律行为,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董某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董某负担。审判员忠耐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刘孙布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