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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622民初697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XXX与蒙城宝业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XXX,蒙城宝业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皖1622民初6973号原告:XXX,男,1958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蒙城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蒙,安徽彭线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蒙城宝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22598667570G。法定代表人:高君,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丁毅,该公司法律顾问。原告XXX诉被告蒙城宝业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杜亚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蒙、被告蒙城宝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丁毅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X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违约金13097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被告投资开发了宝业梦蝶绿苑房地产项目。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宝业梦蝶绿苑东区12号楼403室,该商品房总价款654867元。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理人不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2015年7月31日前将该房产交付给原告使用。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特依法提出诉讼,请求贵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蒙城宝业投资有限公司辩称:被告已按照约定对案涉的房屋进行了初始登记的备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没有约定被告为原告办理产权证的内容,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原因在于被告,且原告是按揭付款,没有因未取得房产证造成损失,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比例偏高,为此请求法院适当降低双方的违约金计算比例,驳回原告不合理的诉讼请求。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对原告所举证据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被告所举证据真实性予以确认。通过对上述有效证据的认定及原、被告在庭审中的陈述,本院确认下列事实为本案事实:原、被告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宝业梦蝶绿苑东区12号楼403室,该商品房总价款654867元。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理人不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2015年7月31日前将该房产交付给原告使用。合同签订后,被告于2015年7月31日向原告交付了房屋,于2016年4月6日进行了备案。本院认为:本案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被告交付房屋的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按合同约定,被告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时间应为2015年10月29日前,被告于2016年4月6日履行备案义务,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故原告XXX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13097元(654867元*2%=13097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蒙城宝业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XXX支付违约金13097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8元,减半收取64元,由蒙城宝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员  杜亚丽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贾桃桃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