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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322执恢45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刘仁初与刘望初赔偿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恢457号申请执行人刘仁初被执行人刘望初刘仁初与刘望初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中,刘仁初与刘望初双方和解履行了[2016]湘13**民初1648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刘仁初于2017年10月17日向本院撤回申清执行。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康弟元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