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322执恢45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刘仁初与刘望初赔偿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恢457号申请执行人刘仁初被执行人刘望初刘仁初与刘望初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中,刘仁初与刘望初双方和解履行了[2016]湘13**民初1648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刘仁初于2017年10月17日向本院撤回申清执行。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康弟元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