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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6刑申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沈阳市东方德利运输有限公司交通肇事再审审查刑事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吉06刑申9号沈阳市东方德利运输有限公司:你单位对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吉0605刑初9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及(2017)吉06刑终19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不服,以于文峰系独立的运输主体,不是挂靠关系、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孙岐秀、徐诗羽、徐嘉笠、徐浩新、高恩明户籍为农村户口,不应当按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计算;车辆所有权人不明,不应赔偿车辆损失;高恩明的费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不应当支持;过错责任未划分等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审查认为,于文峰在吉林省白山市华森木材公司院内经营沈阳东方德利物流,以你单位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你单位网站及宣传册均显示在白山市华森木材公司院内设有以于文峰为负责人的营业网点,于文峰挂靠你单位从事经营活动,你单位应与于文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你单位与被申诉人于文峰形成挂靠关系,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原审判决你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无不当。孙岐秀、徐诗羽、徐嘉笠、徐浩新、高恩明的户口属农村户口,但徐华东、高恩明从事运输业,徐华东长期居住临江市台兴社区,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徐华东、高恩明、孙岐秀、徐诗羽、徐嘉笠、徐浩新的相关赔偿费用合理。高恩明的鉴定书虽非人民法院委托,但你单位未申请重新鉴定。虽然车辆未登记在孙岐秀、徐华东的名下,但无主张车辆所有权及维修车辆费用的权利人,判决你单位承担正确。你单位未举出证据证明车辆的维修票据为作废票据又未申请对车辆维修费用及票据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故你单位的此项申诉请求不予支持。原审判决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不予划分责任并无不当。因此,你单位提出的申诉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判决应予维持。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