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406执恢4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州宇杰五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406执恢4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州宇杰五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11月1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2016)湘0406民初757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审查立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从义乌协助执行人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处扣划应付被执行人款437207.16元,该款待付申请执行人。本案已于2017年10月27日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