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3执4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4-10
案件名称
绵阳宏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
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自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供 被 执 行 人 财 产 状 况 通 知 书(2017)川03执44号绵阳宏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你/你单位申请本院执行与四川万欣水利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8条第1款规定,通知你/你单位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四川万欣水利水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财产状况。如不能提供有关被执行人四川万欣水利水电设备有限公司财产状况的证据或线索,本院又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联系人:吕全贵王航宇本院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07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