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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14民初1768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4-04

案件名称

徐盼与郭培青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17682号原告徐盼诉被告郭培青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徐盼撤回起诉。审判员 刘 敏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陈美杉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