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京0114民初1768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4-04
案件名称
徐盼与郭培青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17682号原告徐盼诉被告郭培青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徐盼撤回起诉。审判员 刘 敏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陈美杉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