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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683执358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7

公开日期: 2018-05-29

案件名称

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来支行担保物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浙0683执3580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书,于2016年11月0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来支行与被执行人马一如、蔡亚丽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一如、蔡亚丽于2017年10月27日全部履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来源: